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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个门面,开发商说先交钱,再签合同,合同一星期后他们总经理签字后给,然后又说最近忙推到一月后,现又推到下个月,我己付完全款,是现款,银行转账,他给了我收款收据,收据上有财务专用章,我想问下,这有什么问题没有?一般情况下都应先签合同再付款吧

其他 2009-10-31 1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此:肯定是有问题的了。 为防万一 建议将证据材料收集准备好 以备诉讼所需。
  • 我就是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这房子有问题他才不给合同的. 还有,他交房给我我可不可以先接到,装修起. 卖房的经理是我妈学生,他解释是说有个小区新开盘,那边忙不过来才拖的
  • 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经建立,对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与你签订正式的书面买卖合同,否则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对方承担你的损失。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 你已经明白先签订合同后付款,为什么还先付款。开发商一拖再拖,肯定是有问题的,你必须准备好相关证据,准备同对方打官司,最好委托当地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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