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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12岁。买二手房,想立他为产权人。他的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因上学,调到别的区)需办理监护权公证,要带什么资料?几天能办完?

其他 2011-04-09 07: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咨询公证处
  •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所有权证;  3、管理部门批准的卖房申请书和评议房价单等;  4、买卖合同草稿;  5、房产属卖房人与他人共有的,应提供其他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卖房或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  6、是单位买房或卖房,就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7、公证员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公正一般应去所在的公正处去办。需携带1.你的身份证件。2.房屋产权所有证。3。房产证登记的人必须和你同去。4.建议你去之前给公正处打电话,确认有关事项。5.费用是房屋估价的2%.(由房屋评估机构作价,此数据相当重要)
  • 手续如下:
    (一)公证申请。
    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申请。提交材料(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填写申请书。
    (二)公证受理。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三)出具公证书
    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 咨询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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