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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旧伤引起的工伤可以得到赔偿吗

调解 2013-05-27 07:3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可以得到赔偿
  •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仅仅明确了军人的情形,对于你的情况可能不能适用; 2、但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因此,你可以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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