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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土改时分给我爷爷的老房子,因82年我爸在另一处地建了新房后借给别人居住,1992年搞宅基地普查,对方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村委会证明把房屋土地使用证办到他的名下,现遇拆迁,我方1951年的土改土地证只有档案的存根,另有十来个70岁左右的老年人在证明书上签字证明老房屋以前确实是我家的,请问现在能否收回,该用怎样的方法解决,胜算有多大,请各位律师指点,如有把握的我想请他做代理,谢谢

行政诉讼 2016-05-12 19: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2、农村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标准各地都有规定;3、你爷爷去世后,他的宅基地应当由你父亲继承,如果村委会给你父亲另批了新宅基地,你爷爷的宅基地应当收回,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残值规你爷爷所有。
  • 能收回或撤销对方的土地使用证
  • 房屋的分配实际上是一种福利待遇。自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后,我国逐渐取消了福利分房
  •  商品房买卖中最重要的是两张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商品房办理土地证需要的材料:  ①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发票  ②清地名单  ③其他的必要材料  商品房土地证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 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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