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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产假期已于2013年5月1日满,但由于孩子早产且为纯母乳喂养,为此我像公司申请延期一个月进行哺乳。我公司规定延长哺乳期只能算事假。现在我又想延长但公司不允许我再请假我现在没办法只能选择辞职。我合同也正好到下月底到期。想请问我这种情况辞职的话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吧?哺乳期请假期限有规定吗?谢谢

其他 2013-05-22 1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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