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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人,我女儿在浙江打工时谈的对象,并结婚生了一个外孙女,结婚后户口迁移到浙江。2013年春节前因夫妻感情不合回来,现想起诉离婚,可以在山东老家起诉吗?

离婚 2013-05-22 16: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从你的表述来看,应该不可以。
  • 通过您的表述来看,你不能再山东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
  • 你好,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或者经常居所地起诉离婚,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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