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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一个多月以后,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时间是两个月(公司的借口说是等新的合同版本后再续签),前一个月注明是试用期。等合同到期前三天,公司提出与我终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支付我经济补偿吗?谢谢!

其他 2009-11-03 15: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如非同等或高于原合同条件下劳动不续签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工龄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给付。
  • 应当支付!你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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