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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伤想要辞掉工作,想让厂里补偿我们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该怎样算?

其他 2009-11-03 17: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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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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