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女儿以父亲的名义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房用于开设餐饮,欠租金1万元,欠款人为女儿的名字,若出租人起诉,以谁为被告?

其他 2013-05-26 17: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欠条系女儿出具的,当然以女儿为被告。若女儿没有参加实际经营,且欠条系父亲代为出具的,则以父亲为被告。
  • 若欠条系女儿出具的,当然以女儿为被告。若女儿没有参加实际经营,且欠条系父亲代为出具的,则以父亲为被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