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40平的产权房屋(使用面积100平)于2年前动迁,和开发商达成换置85平的毛坯房,口头说明产权由开发商一同办理,我们只交付工本费, 现在开发商在办理产权时,要我们重新签署合同,新合同上写着40平的产权房屋换置40平的楼房,旧合同上的多余出来的平数要我们自己缴纳12.5%的产权税,我们不缴纳这笔税款,就不给我们办理房证,开发商只负担我们有产权的那部分产权。我认为开发商在欺骗我们。合同明明签署是40平的房子换置85平的房子就应该给我们办理85平的产权。没有人会换置85平的空地啊。我们应该缴纳这笔钱吗?旧的合同是不正规的合同。和我们签署合同的单位没有开发权,是别的开发商开发的,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09-11-04 17: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