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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下午五时,是我公司休息就餐的时候,我因为工作来不及加班(管理人员一般是五点下班,来不及就在那里加班),所以也去公司食堂买东西吃,因为面包太冷去微波炉那里蒸一下,微波炉放在小食堂里,小食堂里还有买咖啡等奶茶,员工们都进出自由地去买奶茶和用微波炉。不巧的是我从小食堂里出来时,被从外面跑进来的同事撞倒了,并扭伤了腰,第一个晚上我认为没事也就不在意是否伤得严重,只是晚上坐在床上时觉得腰痛,第二天坚持上班,但下午坚持不下,想回家休息,我的一个上司中方人就建议我去医院检查,她帮我叫好车。经医生检查结果发现采腰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回来也就回到公司填写公伤报告书,部长说这不属于公伤,因为不时在工作的时候,而是在食堂休憩的时候.所以公司不负责任.

其他 2013-07-12 2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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