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所住的小区只有一座楼房,原是单位集资修建购买的,一直由我的哥哥居住。2011年该小区自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要求我哥哥等几户不是本单位职工的交缴物业费,其他本单位职工的物业费按单位发放的福利不需要缴纳,我们几户认为此举不妥,缴费后也没有给我们开据正式的物业发票,不知道在法律上我们能否得到一些帮助。这样的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这样的行使权力,符不符合国家关于物业管的要求。小区自行成立物业管理会是不是需要一些正规的手续呢。 恳请给予一些帮助,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3-06-03 17: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