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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KTV唱歌,因为口角跟人打了起来,我一耳光打到对方鼻子出血了。事后去医院看病,对方说鼻子粉碎性骨折了,要求我赔偿,不然就去报警。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对方真的构成了轻伤,我该怎么办?如果没有构成轻伤,我又该怎么办?谢谢回答。

其他 2013-06-01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1、构成犯罪的,可以判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尽快委托律师办理,争取从轻处罚;2、请记下王利平律师电话,今后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咨询;
  • 如果轻伤,涉嫌刑事犯罪,可委托律师帮你处理,具体可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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