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现行的刑法中,单位犯罪的罪刑都很严格的限定。那么能不能通过:对于单位直接行为的罪按照现行的定罪,对于间接行为的可以扩大罪刑的范围,比如以教唆方式的杀人罪等?请问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想法的(这个问题的来源在于现实生活中存在以单位的方式教唆杀手去杀害竞争对手的主要人员,而在这种情况下,却不能判单位的“杀人罪”)

刑事辩护 2009-11-07 18: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