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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深圳公司, 合同上写了试用期3个月,签3年的合同,工资只写了试用期的工资并且写的只是真实工资的一半,没有写试用期过后的工资(这公司所有的员工的合同都是这样的) 已经过了6个月了,还没有把我转正,也就还是发试用期的工资没有发转正后的工资(转正工资合同上没有),但是一直给我交住房公积金,工资扣了税打入卡中 现在我找到了新东家,想马上走了,这公司不同意我走,要我把手里的工作完成再走大概要1个月(招不到人事情又多) 想请3个问题(前提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 1。我想马上走又怕这公司扣我钱,请问我能否以公司没有交住房公积金违法直接走?我担心劳动仲裁不支持,因为劳动仲裁不管住房公积金的事情 2。到现在试用期6个月了,我想以后劳动仲裁要求现在的公司补回试用期过后3个月的工资的差价,担心得不到劳动仲裁的支持,因为合同上没有体现出来 ,请问有没有办法可以弥补这点 3。一直没有交住房公积金,通过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呢(违法行为有没有裁决期限?)

仲裁 2013-06-09 07: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不能扣你钱。但你也不能仅仅以公积金为理由。你可以以公司没给你转正为理由或者社保为理由。2可以得到支持。3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 1不能扣你钱。但你也不能仅仅以公积金为理由。你可以以公司没给你转正为理由或者社保为理由。2可以得到支持。3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解决。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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