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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我丈夫结婚已有六年多,在这六年多以来,家庭开支基本上是我一个在支撑,因此,我现在非常想摆托这个不平等的婚姻。   我丈夫是二婚,在我们结婚前他就有一套五十多平米的房子,有一女儿,但是结婚后我才知道他在我们婚前有两万多元的外债,债在我们结婚后一年多就已全部还清,只是还债都是他亲自去还的,我没有留下任何证据;那套房子的产权证也是在我们婚后办理的,但是这一切都办好之后,在我与他的女儿出生不久,他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那套房子产权证给了他的前妻,说是那套房子他送给了他的大女儿,因此他那女儿的户口也迁去她妈那边。现在我们一直是租房子住,现在他什么也没有了,就边我女儿上幼儿园的学费他都支付不起,所以,我决定与他离婚,但是离婚后,我女儿的生活该怎么办,他以后的学费怎么办,他嘴巴虽答应给我女儿生活费,但他现在什么也没有了,边一份固定的工作也没有,他拿什么来支付我女儿的生活费,现在那套房子要拆迁,我想为我女儿争一半房产过来,不知道法律会不会支持,这样的官司我该怎么打,打官司的费用高不高,因为我现在也没有工作,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算有多少?

诉讼 2008-06-13 14: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离婚,诉讼费并不高;房子为男方婚前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你提到胜算问题,这要看你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
  • 你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要他支付抚养费!但有关房产的就别起诉了!
  • 律师们好!   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案件涉及到两个问题,是不是就要分两次提起诉讼?一个问题是离婚,另一个问题是关于他婚前的房产我女儿是否有权要一半?新婚姻法是不是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的房产就应归小孩所有吗?是不是有这样一条?
  •   感谢律师对我的回答,我也知道,那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但他的婚前的债务是我们婚后所还,再说我本人并不想要他的任何财产,只是考虑我们离婚以后,我与他所生之女,将无任何经济保障,我想替我女儿去争得那一半的房产。   我个人的想法是,那房产既然是他的,他的大女儿有权享受,那么他的小女儿也同样应该有权享受,更何况我女儿才四岁零两个月。   最后我还想问律师们一个问题,我与他共同承担了婚前债务,那么婚前财产是不是也要共同享受?我与他离婚后,若女儿归我抚养,除他应该承担的生活费之外,我是不是还可为女儿去争得那一半的房产?现在我考虑的是:若我争不到那一半的房产,即便他答应给我女儿的生活费等,我都担心他支付不起,因为他现在把那房子给了他的大女儿,现在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我该如何去争得我女儿以后的生活保障?
  • 同意王世春律师 的说法
  • 归纳上述律师意见吧!
  • 你有权要求离婚,可协议或起诉;你丈夫的房产为婚前财产,你无权分割,但如你们婚后偿还按揭款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未抚养子女一方应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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