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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购买一套二手房,原合同签订4月底款清交房,后担心资金问题,续签补充协议,约定6月10日前付清余款给卖方,款清交房。签补充协议时,同卖方沟通若我方款提前到位,对方不得拖延交房,对方承诺,此点未写在协议上,没有书面证据,仅中介可作证。现我款5月已全部到位,尚有16万卖方拖着不收钱,也不交房,5月底我方也有通知给卖方,表示款已到位,要求对方按合同时间收款,对方也签字,但至今中介同对方确认何时交房,对方只说10号前肯定交房,但并不约定何时交,也不约定何时收尾款。现在应如何处理呢?我们现在担心10号休息,对方如果要求打尾款,银行也无法打款,到时算哪方违规呢?

银行 2013-06-08 08: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6月10号当天肯定有银行能够打款。其次,因为你们的约定仅限于口头约定,较难举证,若诉讼仅有中介作证是不十分充分的,所以建议协商此事。
  • 首先,6月10号当天肯定有银行能够打款。其次,因为你们的约定仅限于口头约定,较难举证,若诉讼仅有中介作证是不十分充分的,所以建议协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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