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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调阅本人档案,但本人档案自己不能开阅,只能由社保局工作人员开档审核。由于年代久远,档案中内容本人自然不清楚,而社保局人员审核后,以档案中本人所写的留职停薪报告通告本人,说明根据报告内容特殊工种截止时间不清楚,不能办理提前退休;而将档案中已有的本人与单位签订的无期限劳动合同、本人的全民单位计划外用工纳入国家劳动计划审批表等能说明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资料故意隐瞒而未告知本人,也可能未上报上级审批部门。(报告和合同、审批表在时间上有冲突)请问,该工作人员此举构成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此事?

其他 2013-08-20 16: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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