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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分别于1998年2月和4月抓获三名犯罪分子甲、乙、丙。他们的犯罪情况分别如下:甲:从1996年到1997年5月先后盗窃四次,盗得财物共计价值二万一千多元;乙:从1997年1月到1998年2月先后盗窃五次,共计价值二万五千多元;丙:1996年3月诈骗得款三万多元,1998年3月盗得价值人民币三万多元财物一批。问: 1、甲的盗窃行为应适用79年刑法还是修订后的新刑法?为什么? 2、乙的盗窃行为应适用79年刑法还是修订后的新刑法?为什么? 3、丙的诈骗行为和盗窃行为应如何适用刑法?

刑事辩护 2013-06-19 14: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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