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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0年竞价购买商铺一套,转账支付,未办产证。2001年全额转让给内部职工,未办转让协议。2004年由公司向房产登记部门出具办理职工共有产权证明。由于购房合同未变更,公司又被拍卖掉,购房人之间因房产归属及租金产生纠纷,无法调解,时至今日未能办理产证,能否通过诉讼解决。

其他 2013-06-13 22: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单位最好与职工补签商铺买卖协议把产权直接办给职工。至于商铺租金问题及产权归属问题可以从职工付完商铺款之日起归职工收取租金和实际享有商铺产权
  • 具体看你们各自证据。
    【追问】证据:公司购房合同及发票。公司向房产交易所出具办理共有产权证的投资者名单。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建议详询律师。
    【追问】没有房产证,只有原公司2000年购房合同及票据、及投资者购买证明。投资者之间有纠纷拆台,能通过诉讼解决吗。法院认为:没有办产权证,权属不明,无法证明及解决。
  • 单位最好与职工补签商铺买卖协议把产权直接办给职工。至于商铺租金问题及产权归属问题可以从职工付完商铺款之日起归职工收取租金和实际享有商铺产权
    【追问】单位于2004年拍卖,已无法补签协议,现只有2004年公司向房管所出具的办理共有产权职工购买证明
    【追问】且现在购买人之间为归属产生纠纷,无法谈拢,能否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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