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2年12月找中介租的房子,950一月,押一付三,合同上的租房期限为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可是6月13日晚上,房东却突然说女儿回来了,没地方住,要收回房子,给我们十几天的时间找房子(再过2天,就要交下一季度的房租,我也准备好了)我才住了半年的时间,而且平时工作较忙,哪有时间去找房子,又要搬家,那么多东西,宽带也是自己弄的 附注: 1.合同上有条款说明如果有任何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可是房东也没提前一个月啊) 2.合同上有条款说明,如果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要赔偿一个月房租,即950元给对方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有权不搬么?或者要求赔偿?赔偿范围?

其他 2019-05-12 15:3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主张赔偿损失,除了约定的赔偿外,还可以主张退还押金、因装修产生的费用、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 您好,你可以不搬,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 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追问】起诉的话通过说明途径?费用大概多少?
  • 首先,因经营不善而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一般来讲,出租方是不会同意的。因为经营不善与房屋租赁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是因为房屋位置或者地段影响了经营,可以与出租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或者经出租方同意转租至合同期满。
    第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只有在下列五种情况下,当事人方可以解除合同,即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双方如果协商没法达成一致,承租方可以发通知给出租方通知解除合同。但是承租方要面临支付违约金和无法要回押金的风险。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下面将对这些情况作出说明。对于租房者来说:《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出现问题,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居住时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租赁物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不管承租人是不是窒息的,承租人都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以上是房租解除合同的条件
  • 你可以不搬,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 两种选择,一种是要求房东履行合同,另一种是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
  • 你可以不搬。
  • 两种选择,一种是要求房东履行合同,另一种是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
  • 你可以不搬,也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追问】1.如果房东强制让我搬呢?我如何维权? 2.如果要搬,除了要求房东按照合同上的进行赔偿,还能要求别的么?比如误工费,搬家造成的各种费用等
    【回答】房东强行让你搬你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