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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因为买东西遗忘于收银台,观察监控录像发现在四分钟后被一名女子拿走。已经与该人取得联系,他承认手机为他朋友所拿,但要求500元作为补偿,不要求网上支付。本人答应给予200元作为酬谢,遭到拒绝,并且拒绝归还手机

其他 2013-06-21 0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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