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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儿爸爸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下生下女儿的,当时不知道他结了婚,女儿出生后三个月,我们就分开了,现在女儿快三岁了,他从来都没有找过女儿,我想问一下如果上法院,我能否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清女儿的抚养费,女儿的爸爸是四川的,我是广西的。还有他是个水果商。

离婚 2013-06-21 14: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虽然没有结婚但孩子享有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你们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成长的需要,结合另一方的收入和你们那里的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为收入的20%-30%。,要求一次性支付没有依据,一般都是按月支付。如果对方不同意按月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决一次性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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