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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吉林省通化市的 我们这里冬天很冷 地球人都知道 可是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在合同里承诺09年8月30日交付使用《就是给我们钥匙》,直到9月30日才交钥匙,合同里承诺11月15日共暖,到了15日又告诉我们今年不共暖了 给我们造成了很多损失 有的以装修了 有的已购料了 水泥也变质了 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房子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吗 我们该怎么办

调解 2009-11-15 14: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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