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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孩子的父亲小儿子于2007年去世,去世时俩孩子的爷爷和奶奶与她们居住在一起,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爷爷的名字.2008年俩孩子的爷爷和奶奶搬走与大儿子住,丛承包土地中分走2亩地。俩孩子的母亲支付每月100元生活费和病痛治疗费。2010年俩孩子的母亲在婚,俩孩子的母亲也同时支付每月100元生活费和病痛治疗费。2012年俩孩子的爷爷喊俩孩子的母亲拿出1亩地,每月200元生活费和病痛治疗费,俩孩子的母亲同意支付每月200元生活费和病痛治疗费,在分给俩孩子的爷爷一个打面房。但俩孩子的爷爷三天两头都要跑来分地和房子。2013年3月4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丛承包土地中分走2.3亩地,不支付每月200元生活费和病痛治疗费。2013年4月9日俩孩子的母亲意外去世,其继父有继承权吗?俩孩子该谁扶养。

其他 2013-07-01 16: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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