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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9月我转让了一个服装店的经营权,店面是跟银行租的,和前承租人到银行综合部经过他们同意,把经营权转给我。我和银行签了租凭合同,银行方面提到了俯行式不得转让要拆迁,离行式同意转让。08年3月政俯公布了拆迁范围,银行发了拆迁通知,我们十个店面也在拆迁范围中,银行和评估师对我们的装修进行评估。2个月后告诉我们这些店面是超过审批时的临时建筑,政俯要拆除,拆除没有赔尝。给8个月房租的违约金要解除合同,我的钱是借来的,我的装修费.转让费.还有许多库存该怎么办?想死了算了,跪求前辈帮帮我们这些苦命人,谢谢!!!

银行 2008-06-13 17: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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