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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出医院,医生说三个月不能干活,我想问的就是这三个月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多少钱一天,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希望律师指点

其他 2013-07-25 17:4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按你受伤前的工资计算。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 如果有医嘱那么休息期间按工资计算.
  • 原工资待遇不变,你需要到劳动局认定工伤,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应当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构成伤残等级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等级并解除劳动关系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 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间待遇不变。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本律师。
  • 朋友您好!根据您陈诉的情况,按工资计算,您可先进行工伤认定,看是否可以评残,后在计算具体赔偿,建议您来电咨询或到办公室详谈。谢谢。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 工伤一般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误工费是要给的
  • 如果有医嘱那么休息期间按工资计算.
  • 如果有医嘱那么休息期间按工资计算.
  • 按你受伤前的工资计算。
  • 【工伤医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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