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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买房,女方父母给了首付10万,男方父母给了30万,夫妻俩公积金给了7万,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上是夫妻俩的名子,房产证还没有办,请问万一离婚,男方如何保护自己的份额,现在该如何做?

离婚 2009-11-24 09: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现在你可以要求你的父母明确表示,该30万是赠与给你个人的,最好有赠与合同或者有录音 2、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是为等额享有” 据此,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有,但如果你们没有明确约定该房屋属于按份共有的,就会推动为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对你不利,因此,你最好和妻子签订一份按份共有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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