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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单位农民工在务工期间,给工地上出去修车,修车期间突然死亡,医院鉴定为心脏猝死,请问该如何赔偿?该民工是农村户口,无双亲,一女已结婚,只有配偶在

其他 2019-11-25 08:3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农民工在务工期间,给工地上出去修车,修车期间突然死亡,可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工伤死亡赔偿赔偿金标准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 如果符合工伤的话,可按工伤处理。 否则,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 职工在单位猝死,应当给予经济补助: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首先要搞清其死亡和工伤有没有必然联系,还有就是鉴定工伤到其死亡时间是多久。如果其人工伤后在医院救治时间长(3天以上)一般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工伤后抢救没有超过24小时就叫工伤死亡,就你说说鉴定后死亡,我想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也许他的死亡和工伤有因果关系,但不是工伤导致他直接死亡。你可以要求得到一定赔偿,比如安葬费,医疗费。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劳动关系是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劳务关系是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 如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属劳务关系(雇佣)则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如属劳动关系,则按工伤处理。两者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死亡赔偿赔偿金标准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根据农民工户口属城镇还是农村来确定。
    【追问】佟律师你好,请问劳务关系(雇佣)和劳动关系两者有什么区别?是怎么定义的?谢谢
  • 你好,属于工伤,大概是五六十万吧
  • 你好,1、该农民可以申请工亡认定。 2、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法律帮助可与我电话联系!
  • 农民工在务工期间,给工地上出去修车,修车期间突然死亡,可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工伤死亡赔偿赔偿金标准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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