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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6年签的合同,到现在刚好三年了,合同到期后我不想续签,想换个工作环境,请问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有没有我的份?

其他 2009-11-25 18: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因此,只要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就可以适用该规定,而并不是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单位维持员工的待遇或者提高待遇你都不续签的话那就没有经济补偿了,如果是单位的原因所致的就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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