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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25刚进入一家新公司不久怀孕了,领导一直不通情理,整天说些让人倒胃口的话,我11月初下腹疼痛去医院诊断,医生建议我休半个月的假,于是第二天我和领导先请了一个星期的假,领导回复邮件说她只有3天的权限,要向上级审批让我等消息,快下班的时候通知我,觉得我这个情况还是回家休息比较好,而且现在是试用期,公司领导一直对你的工作不满意,说我不用胜任此工作,我的合同签的是2009-9-26到2011-9-30,我没同意,后来公司一直给我打电话说可以补偿我1个月工资,我也没有同意,让我提要求,我要求是赔偿我剩余怀疑期的7个月+哺乳期12个月,一共19月的税前工资,公司没有同意,就说你休完假回公司上班。 休完假回公司,系统已经没有我的权限了,我是09.11.25就该转正了,可是公司说我进公司后一共休了12天的假,时间太长了,要拖延12后给我转正,我该怎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宝宝呢?

仲裁 2009-11-26 1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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