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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被烧了,是以前的老房子全是木房,里面是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是一些日常用品之类的,但我们这里的政府来看后说只能给两千元,这叫什么呢

海事海商 2009-11-27 0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谁烧的,由失火者承担责任。如果认为价格太低,按规定只能请物价部门估价。
  • 得先查明原因,是的责任就叫谁赔偿。政府现在给的两千元只是火灾救济。不是赔偿。
  • 国家给的这两千元只是带有一定抚慰性质的补贴。烧房的损失到最后由谁赔偿,赔偿多少,得查清火灾的起因,也要经过对房子进行评估后才能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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