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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与一月前,晚7点左右在集贤县烟草公司门口,从西向东方向步行,被一亮从东向西的车辆撞倒,头部撞在前风挡上,玻璃撞碎,人从前风挡上弹起落起3米左右,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头部缝数针,后期经官方,但是现在,肇事方不拿一分医药费用,我本人以垫付数千元,现以无力垫付,经交警队,他们不管,说必须出院后方可调节,我想问问,肇事方的肇事车辆,应该在什么时候才可以放出交警队(现以被放),我没能力继续垫付医药费,我找交警队,他们不管,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调解 2008-06-16 2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提起诉讼然后要求先予执行,这样可以缓解你的压力,同时也可实现对你的权利的主张,但你最好是请个律师来帮助你.13613647500
  • 待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后可放行车辆,关于赔偿事宜可通过诉讼解决或协商解决,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为了取证的需要可以扣留车辆,但取完证后必须放行. 交警队应在十日内给你出具事故认定书.双方可以申请交警队进行调解,有一方不同意的,交警队便没有调解的权力.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况,事实清楚,可以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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