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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横穿十字路口时被撞.事故简介:我妻子在由东向西横穿03省道东复线(塘眉线,限速80)十字路口时被由北至南的小面包正面撞击.撞击车道是说在慢车道,但是撞击时的速度不底,飞了好远.小面包到路口有斑马线,减速牌和减速线.我老婆横穿的有减速带\"让\"字牌,听交警说这样的情况我妻子占的责任不会比小面包低多少,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方一般会占多少责任.因为已经初步协调让司机占全责,但是说只承担保险公司受理的赔偿额, 我今天提出要去验伤,交警说,如果重伤结果出来了,就只能推翻现在的责任认定,按实际情况和司法程序老,这样对我们还不好.评残是不是要出院3个月以后啊? 如果责任认定出来了,是不是对方只要承担他责任的那部分赔偿金.

其他 2008-06-17 08: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持相关材料详询律师确定具体或解决方案。
  • 事故责任是交警按照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而作出的的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应负何种责任的认定,而不是协调出来的。 如果责任认定司机负全部责任,则司机应该负担所有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而不仅仅是保险赔偿。 事故责任认定,只是一种证据和处理事故的依据,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上级交警复核,可向法院起诉。 因此,你该治疗的尽管去治疗,检验伤情是交警的事,不论是轻重伤,对事故损失的处理处理都没有影响。伤残评定时间是治疗结束,或者治疗没有结束但病情稳定也可以做,没有规定必须是出院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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