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的车子被公交车撞了,交警已经鉴定对方全责,但送到4S店两三天了对方保险公司不过来定损,说是责任方公交公司不签字不敢拆(公交车只有交强险)。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先找保险公司还是公交公司呢?谢谢。

其他 2020-03-05 13:08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具体要根据自己的保单和投保金额来确定理赔金额。
    如果是的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
    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
    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先到物价部门鉴定车辆损失。
  • 让保险公司过来定损,然后就可以直接维修了。
  • 你好,可以先到物价部门鉴定车辆损失。
  • 收集好对方保险公司不来定损的证据,如通话录音,然后通知自己保险公司来定损,提起诉讼。可来电咨询。
  • 找公交公司。
  • 都找,对方实在不配合,你只管修,修好了找他们赔,不赔就起诉啦!不用担心的,你的索赔法院会支持的。
  • 无需征求责任方意见,保险公司的说法不敢苟同。
  • 你好,与对方联系,并做下录音,如果对方还不进行定损和 维修的话,你方自行维修,产生一切的维修费用,对方承担即可。
  • 你好,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鉴于您目前陈述过于简单,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你好,可以先到物价部门鉴定车辆损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