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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号左右在常州市黄河中路发生的事故,对方是面包车,我的是电瓶车,经事故鉴定,对方负全责,我受伤比较严重,算是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回来,现在快满3个月了,对方的车子保险齐全,出事来对方也和其保险公司说明了情况,保险公司现在也没有表态,据说是要6个月后经过法庭才能理赔,是这样么 ?应该如何理赔,是要找对方本人还是直接和其保险公司交涉啊?

其他 2009-12-03 15: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起诉要求赔偿。如需要帮助,请与本律师联系。
  • 你需尽快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对方所说的6个月可能是你做伤残鉴定。 你不能原地等对方,对方是不会来找你的。尽快启动诉讼程序,通过法律程序要回你的损失。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和本律师电话联系.满意请采纳。
  • 向法院起诉! 原因:从我说的情况来看,伤情还较为严重。你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会理你;你去找对方,对方希望你去起诉,这样对方的损失才会减少。 欢迎来我办公室进行详细评估和咨询。
  • 委托律师起诉吧,别再拖了。他们不会主动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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