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金洞村三组村民。 我于2009年9月份在位子干活,干活的共7人,我《方国旭》,石明宝,了李猛,邢国洪,小娃子《小 名》,包工,头张松。就在2009年9月26日晚,小娃子以生日的名义叫我们去广元吃饭,去时7人坐3辆摩托车。 在吃饭的时候小娃子把他的车钥匙给了我,叫我吃完饭开车,吃完饭我说我没法开,这时石明宝说他开没有问题,就从我这里抢走了车钥匙,他发动车后叫我们坐上他的车。 当他开车还不到元坝的时候,车子就撞上了路边的电缆线的桩子上,当时是一死二伤,我还石明宝是重伤,李猛当时被撞死了。 我的住院费该找谁要?我该怎么办?

调解 2009-11-29 11: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音郭楞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