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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了套房子,房款已付清。房子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当中的第四天被法院查封).原因是甲方欠了别人的钱,现在跑路了,债主到法院起诉查封了房子。请问我现在房款已付清,房子又过户不到我名下。要用什么法律来维护我的利益?

其他 2013-07-14 22: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是以办理登记才发生变更,只要没办变更登记,产权都没有 发生变化,法院当然可以查封
  • 房屋产权是以办理登记才发生变更,只要没办变更登记,产权都没有 发生变化,法院当然可以查封
  • 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只能是尽快起诉,要求卖方返还你的房款。
  •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 在办理交易过户过程中法院是可以查封的,但是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中的第九条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返还房款、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需要法律帮助,可来电。
  • 建议尽快起诉,并查封冻结卖方的账户,同时轮候查封涉案房产,具体可来电咨询,更好的提供帮助。
  • 因卖家的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你的买房目的无法实现,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卖家返还房款、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 房屋产权是以办理登记才发生变更,只要没办变更登记,产权都没有 发生变化,法院当然可以查封
    【追问】不过我和卖方,双方已经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了),双方已经签了名了
    【回答】变更登记要看在房产局是否变更,是否核发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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