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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这段婚姻是包办的,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证都在女方家所在地领取),都4年了,但男方户口一直没转,有一男孩4岁(由女方父母带),随母亲姓。现感情不和,孩子是否判女方?男方经济条件差

争议解决 2008-06-18 14: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母离婚的,对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不满十周岁的子女主要考虑对子女身心健康有利。根据你说的情况小孩4岁,又经常跟随外祖父母,小孩应当由女方抚养为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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