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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再婚后我未与他们一起生活,我姐那时成年了。我跟着她。只是有两年母亲寄了一部分生活费,我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吗?

离婚 2013-07-23 06: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长期性的共同生活,不能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
  • 你母亲寄过生活费,而你母亲是与继父共同生活的。 严格来说是形成了抚养关系的。
  • 你母亲寄过生活费,而你母亲是与继父共同生活的。 严格来说是形成了抚养关系的。
  • 你好,没有长期性的共同生活,不能认定为形成抚养关系。
  • 拟制直系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除了父母的再婚行为外,还需要有共同生活的条件,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血亲关系相同,你是跟成年姐姐一起生活,母亲也只是给过部分生活费,关于这个问题,无论是法律,还是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那些抚养时间过短,或仅为临时性的,或时断时续的,是不能被认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 你母亲寄过生活费,而你母亲是与继父共同生活的。 严格来说是形成了抚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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