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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属于退休职工,自己买个机械做路用的,在今年5月1号当天去工地的路途中骑电动车不慎摔伤,属于重型头颅外伤,身上还有两处骨折,在医院就医已经至今花费了10多万,施工单位至今没有任何人看望,我想问下我父亲这样的情况,可以向用工单位索取赔偿吗?还有补充下就是我的父亲去这个施工单位不满一个月,而且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法律合同,是不是这样的用工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其他 2013-08-06 07: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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