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经合伙人口头协议给20%的股份并入股10万元进行合作共同承包工程,而且所有工程全以我为法人,由我出面进行管理并办理工程手续,但财务进账支出由合伙人控制,具体口头协议是2006年11月份说的,我辞掉了原单位工作,进入了他的公司,当年12月份由我主持投标并中了标,第二年即2007年3月份准备开工,并口头说成以50万为起步资金,我入20%股,并拿10万元进入公司财务,2008年1月因公司已有客观利润,我要求借10万元,他没给借但让我把10万元入股收据给他退回,并说其他人都没有拿钱,你也把钱拿回去,我这样把钱拿回了,他也没说让退股,快过年时他让我买一辆车价12万元车,他让我给他打7万元借条,当天我又同亲亲借了5万把车开回,因工程延期2008年底工程仍未完,我因以前有贷款未还,要求借10万还贷款,没有给借,只给了1万,当时瞒着我要回100万,也没说退股的事,2009年继续开工,并进行一期完工结算全部由我负责进行审计,这三年只给我挣工资,一年5万,因我管理的工程,并我审计结算,最终应有500万利润,现在不承认我是股东,想独吞利润,我想打官司,有胜得可能吗

其他 2009-12-06 08: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