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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追讨欠薪虽不受仲裁时效限制,但也仅仅保护劳动者两年的权利,有无这种说法?

争议解决 2015-08-30 20:4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员工要保留好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一般仲裁在2-3个月左右完成。
  • 1、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
    2、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
    3、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 你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追讨欠薪不受时效限制,保护的不仅是两年,而是劳动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如果劳动关系结束后,时效是一年.而不是无限制.
  • 你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追讨欠薪不受时效限制,保护的不仅是两年,而是劳动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如果劳动关系结束后,时效是一年.而不是无限制.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无此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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