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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清城区雍华庭的住户,今年3月份搬入,小区物管在3月份时曾贴出通知,要求小区住户共同承担共约11万多元的有线电视主干线路接入费,由于大部分住户都不能接受这种收费,没有缴交。于是到现在一直未能安装有线电视。当时在购房时合同上明确表示“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接入到户。”这不是表明这些线路、管道的接入和铺设都是由开发商完成的吗?为什么是要让小区住户来承担这11万多元的有线电视主干线路接入费?而且我问过许多住小区的朋友都说没有听说要缴交这个费用的。那么,小区物管向住户收取这个费用是否合法?我们小区住户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其他 2008-06-21 0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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