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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今年3月买了辆二手长安面包车,4月份出了点小事故,在乡村公路倒车时撞到了人。住院费花了3千来元,经交警部门处理,生活补助、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了近3千元。出事故报警后,咨询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回复是可获得全额赔偿。但实际待5月底事故处理完毕,提交资料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又不赔了。原因是我们没买交强险。当时买车过户时,就没有交强险可否过户问题咨询了,说是没问题,也就很顺利过户了。我们买的商业险有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讲事故中我们负全责也可获赔80%,为何现在不能获赔了?怎么样才能获得赔偿?

其他 2018-08-07 16: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照发生的费用,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划分。1、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的,由对方承担责任。2、责任认定有比例的话,按照比例共同对乘车人承担责任。3、乘车人坐的车在交通事故中全责的,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明知驾驶人饮酒还乘坐该车的话,乘车人对自身的伤害过失,可以减轻驾驶人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乘车人并无过错,比如影响驾驶人的人行为等,驾驶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因此,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全责,那么应该找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项目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一)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是: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   人身伤亡: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   直接损毁: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保险人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1)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偿的基础。任,损失的内容,当地执行抚恤金的标准。如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应付的责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时,各种伤害的一般治疗时限,陪护费、营养费的标准等。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应向保险人提供证据、相关证明和材料,包括:保险单及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材料和有关费用单据。的规定,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事故的赔偿应当按照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交通事故“以责论处”的原则,被保险人应按照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承担己方损失和对他方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则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应负责任比例下承担的己方损失和对他方赔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对于任何与所负交通事故责任不相适应而加重被保险人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对加重部分的赔偿责任。   2)在上述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如保险合同所签订的各项条款,投保项目及责任限额等。   根据车辆种类的不同,规定了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   机动车辆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挂车投保以后与主车视为一体,是指要求挂车和主车都必须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而且是主车拖带挂车。无论赔偿责任是否挂车引起的,均视同主车引起的,保险人的总赔偿责任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主车、挂车不在同一保险公司投保的,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主车的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还应提供主车、挂车各自的保险单。两家保险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险单上载明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比例分摊赔款。但当主车、挂车有其中之一没有投保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致使第三者的财产损坏,若估计修复费用不会达到或接近财产的实际价值,应根据“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以修为主”的原则尽量修复。通过对损坏财产的修复,使其尽量恢复到损坏以前的状态和使用性能。修理前,被保险人应会同保险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损失鉴定,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在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向保险人提供受损情况、修理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果发现其存隐瞒,不如实申报,或严重影响保险人正常取证和确定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行为,保险人可部分或全部拒绝赔偿。   3)应剔除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   (二)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依据和标准   1)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   2)On偿标准: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核定赔偿金额。有两种情况: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赔款二赔偿限额x(卜免赔率)   即赔款额度不能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限额。   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x(1一免赔率)   3)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率。   第三者责任险的损失除经保险双方确认后,还应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在赔款中扣除一定的免赔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单方肇事事故,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20%;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5%;负同等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10%;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扣除应付赔款金额的5%a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规定的,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 按合同约定办理,如协商不成可起诉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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