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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是关于我姐的。她在宜兴一个厂里正常上班,由于天热机器出故障,她的右手被机器压伤,由于机器是在高热状态下,因此连同压伤的还有烫伤,现在在无锡第三人民医院已住院十几天,手术已做两次,包括一次为植皮手术,后续 的还需要做美容手术。当时由于送医及时,手指头是保住了,但却伤了神经系统,厂方的态度还是好的,药费已全部垫付。 我想问一下,像她的这种情况可以评残吗?后续的美容手术费应该由谁支付?住院期间由此产生的费用应该怎样才算合理?调养期间的工资应该怎样算?

其他 2013-08-09 07: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核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核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核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 你好,现在可以马上去做工伤认定了,认定为工伤后,再去做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看是否能评上等级。后续的医药费用均需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单位也要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核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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