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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旅业收银的,现在刚刚得知自己怀孕了,不适合做那份工作了,因为要上夜班,我准备辞职,可是,我刚去上班的时候老板要求我要交500块钱押金,未做满半年是不退回,就当作是工衣费和培训费处理,当时也因为工作的需要,我签上了名字,不过是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现在能合法的要回我的押金吗?老板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3-08-10 06: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交纳押金,可依法要回,另外一个内未签署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可联系本律师协助你维权。
    【追问】如果有需要可以找你是吗?请问你的费用高吗?
  • 收押金违法。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怀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收押金违法。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怀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收押金违法。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怀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收押金违法。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怀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没有依据。你可以要回押金。
  • 收押金违法。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怀孕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那我要怎样才能要回我的押金呢?我的老板犯了劳动法的那条规章呢!谢谢,麻烦你能告诉我吗?我想我如果知道的话,我可以好好的跟老板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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