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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一家私人旅业做收银的,是24小时营业的,因为我怀孕了,不适合在那继续上班,刚进去的时候老板要求要交500块钱押金,做满半年以上就可以全额退回,现在我辞职了,老板不肯给我退会押金,我能合理的要回我的押金吗?我在那做三个月都是没签劳动合同的,还有我的押金单上面写的是保证金500元,入职期间未做满半年以上,是不得退回,当培训费处理,请问,我能合理的要回押金吗

其他 2013-08-23 19: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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