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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动合同里面说一个星期自己离职的话不算工资,但是我一个星期出2天我才提出离职申请的,经理马上批了,然后说我前一个星期的上班不算工资。只发2天的工资

其他 2013-08-15 1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向劳动局投诉。
  • 劳动合同中虽然约定一个星期离职不算工资,但是该约定违反法律的规定,属无效约定,企业应该支付前一个星期的工资。而且即便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是说在一个星期离职不算工资,但你已经超过了一个星期才申请离职,你的情况也不适用该合同约定,企业不能按此条约定不发放你前一星期的工资。建议你先行找经理或其他负责人沟通,沟通无效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你好!需按照实际工资实际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
  • 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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