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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在2008年3月31日离婚,财产全部归他了,孩子4岁也归他,他只给我了四千元钱,当时离婚时他说过段时间就还和我复婚,所以我就没有提出分割财产,可是办完离婚手续后,他是真的和我离婚,没有任何关系了,我才知道离婚时他讲和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只是为了离婚时让我不提出分财产而已,我和他于2002年12月21日结婚,结婚六年,生了一女儿,离婚时他只给了我四千元,房子、车都归他了,我觉得不公平,提出要他再给我点钱,他说我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签过字了,上面写着无财产分割为由,拒绝给我属于我的财产,也不同意复婚,和他当时未办离婚手续时说的是完全相反的,我该怎样才能讨回属于我自己的财产呢?他现在态度很坚决,就是不给钱!我一个人孤立无援,不知怎么办才好?请指点! 最近几天,前夫又说在今年年底愿意和我复婚,请问如果我和他复婚,当时离婚时所有财产都归他了,复婚后以前我和他和共同财产是不是都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了呢?我和他结婚之前,他父母都不在了,留了一留房子写着他的名字,可能以后要拆迁补偿,请问有没有我的份呢?

离婚 2008-06-22 11: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协议离婚时有欺诈行为,你可以提出再次分割财产。否则这些财产都将是他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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